关于申报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科研基金项目(教师项目、研究生项目)和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年09月14日 15:20

校属各部门、各学位点:

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师类项目、研究生项目)和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本年度云南省教育厅项目分为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项目。

(一)教师项目

教师类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重点资助中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资助金额为人文社科类项目2万元/项、理工农医类项目4万元/项。

1.申报条件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2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2.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已获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7)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各类项目且评审结果未予公布的。

(8)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申报了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各类项目累计2项及以上且评审结果未予公布的。

(二)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项目申报范围为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1.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2.申报原则及数额

研究生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原则。请各学位点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得超过限额。

各学位点申报限额如下:音乐学院3项,美术学院3项,设计学院3项,戏剧学院3项,舞蹈学院2项,影视学院2项,民研院4项。

2021年度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

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面向全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开展申报工作,详见《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4)。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1)一般项目(涵盖国家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目录所列学科)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3)辅导员骨干专项

(4)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6)云南艺术学院发展研究专项

以上六类项目本年度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为提升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上述项目均设青年项目,若申报人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的应申请青年项目。

2.申报限制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科研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

2.在研校级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参加本次申报。在研校级各类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最多参与两个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

3.已申报2020年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且评审结果未予公布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均不能以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若本次申报内容与申请人已完成的项目相近或相似的,或凡申报内容已经获得各级各类其它资助未予结项的,须在《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取消申报资格;须特别注意: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为保证研究质量,本次申报每个申报人只能有一个选题。请申报人仔细参看《盲审评价指标》(附件14),选择申报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是2021年度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师类项目)的,可以选择若落选是否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评审。符合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云南省高校民族文化数字媒体与动漫创意设计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高校数字化艺术创作重点实验室三个科研平台建设方向的选题,可申请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由科研平台推荐申报(填写《汇总表》(附件12),平台负责人签字),学校优先择优立项。

(二)材料及其他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匿名双向评审方式。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项目申报评审意见表,并按要求印制。申报人把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到各部门、学位点或科研平台。

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项目申报评审意见表(一式1份)。申报书、论证活页均用计算机录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项目申报评审意见表,用计算机录入基本信息,A4纸印制。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由个人填写的《申报情况表》,只交电子版到各部门或学位点,以便统计汇总。

2.科研平台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由科研平台负责汇总报送,并填写《2021年度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科研平台)》(附件12)。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3.各部门或学位点进行汇总,填写《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附件9)、

《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报汇总表(学位点)》(附件10)、《2021年度云南艺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附件11)。各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连同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各部门和学位点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14:00。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由于学校实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请机关各部门申报人依托设有科研财务助理的部门进行申报。

四、学术规范

请各申请人在申报时认真学习《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6)、《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信用评级管理办法》(附件17),严肃各类学术行为。



联系人:骆圆

联系电话:0871-65937337

科技处邮箱:ynartskyc@163.com


科技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