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9月16日 15:34

校属各教学单位、民族艺术研究院、教务处和图书馆:

根据2020年7月28日云南艺术学院第61次院长办公会决议,同意资助我校获得立项的“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师类项目2万元,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和工程与技术科学教师类项目4万元,研究生项目0.5万元,所需经费从学校科研基金中列支。现就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17〕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19〕4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教〔2017〕367号)、《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教〔2017〕412号)、《云南艺术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艺〔2017〕55号)等文件规定:

1. 自然与工程技术科学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可列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具体规定详见《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

2. 人文与社会科学项目资金开支可列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具体规定详见《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云南艺术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附件3)。

二、预算编制工作安排

1.凡《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学科代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 13745-2009(人文与社会科学)》(附件4),且“属类”选择为“人文社科类”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云南艺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人文与社会科学)经费预算编制审核表》(附件5)。

2.凡《2020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学科代码符合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且“属类”选择“自然科学类”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云南艺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自然与工程技术科学)经费预算编制审核表》(附件6)。

3.项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完成后,提交给项目管理单位(各教学单位、民族艺术研究院、教务处和图书馆)科研财务助理和分管科研负责人审核通过。

4.预算编制表格一式一份(不需电子版),项目管理单位收齐本单位管理之项目预算编制表格后,向学校纵向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处)提交复核;复核通过后,项目管理单位向学校经费主管部门(财务处)申请预算经费下达及执行。

5.预算编制表格原件由项目管理单位保存备查,项目结项验收后统一归档。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1日-9月22日,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编制审核表。

2.2020年9月23日-9月30日,项目管理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复核。

本次预算编制工作以项目管理单位为单位,不接收项目负责人单独申请复核。


科学技术处地址:行政楼309室

联系人:赵力

联系电话:65937337


云南艺术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