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1年01月08日 11:19

校属各部门: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除特别注明的情况外,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支持经费和项目数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申请人应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该项目对申报者所在单位、职称、职务不作要求。申报青年项目,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完成研究工作的20%至30%。

项目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相关规定处理。

四、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请申报人于2021年3月1日前填好申报材料发到科研处邮箱并与科研处老师联系,进行形式审核和校内筛选,通过后才能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将在审核后单独通知。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


科研处邮箱:ynartskyc@163.com

联系人:罗老师 0871-65937337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附件5: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