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30日 14:28

校属各部门:

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广泛宣传、积极申报。

一、申报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附件1),按照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提升公民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服务。

二、《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附件2),在前期广泛征集选题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及云南特色文化方面拟定了一批参考选题。请申请人紧紧围绕《选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

三、申报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要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准确科普,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四、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2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

五、《选题指南》条目为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条目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符合《选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前提下,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选题。

六、无论是按《选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拟选题,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不重复立项,要避免与往年已立项项目(附件3)重复或相似。

七、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分类及结项要求:

(一)科普读物类:书稿经评审结项,合格项目可申请“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出版资助项目”资助出版,也可自行出版(需标明“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或“云南社科普及系列丛书”字样),单册一般不超过10万字。

(二)科普视频(音频、微视频)类:成果经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应在市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出,或者在“学习强国”、“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播出和转载,受众达到10万人次以上,方可结项。

(三)科普工作研究类:成果应能提炼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要实践经验,主要研究范围包括社科普及的对象、内容、渠道及机制等理论研究,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的调查、监测和分析,社科普及效果评估,青少年人文社科素养培育研究,科普教育的理论研究等,成果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被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八、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的资助额度为:

(一)科普读物类: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可申报系列丛书,按册计算资助额度。

(二)科普视频(音频、微视频)类: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可申报系列视频(音频、微视频),按集计算资助额度。

(三)科普工作研究类: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4号)(附件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412号)(附件5)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可申请1次延期,延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获准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立项协议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课题作终止研究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格;研究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

十、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对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其中两个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其中一个项目申报。

(二)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科普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前在2021年3月26日之前的,或在2月26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均可以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但未通过结项鉴定的,申报项目不参与评审)。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2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本年度项目。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十一、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下填报的方式进行。云南省社科联网站社科项目管理系统(www.ynskl.org.cn)为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申请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书》(附件5)和《活页》(附件6)。申报重点项目的《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2000字。按《活页》中要求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申请人要保证申报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对个人及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

十二、本项目实行同行专家《活页》匿名初评,通过初评的再提交会议评审,立项名单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初评和会议评审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专家。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取消个人5年评审资格。

十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通过系统生成后打印,《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10份,均为A3纸双面印制,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信息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完全一致,并交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十四、校内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6日。因学校还要进行形式审核、申报签章等一系列工作,逾期无法完成。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务必在5月6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部门申报汇总表(附件7)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邮箱:ynartskyc@163.com

联系电话:65937337

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1《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附件2 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

附件3 2014-2020年度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4 《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4号)

附件5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412)

附件6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请书

附件7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活页

附件8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9云南省社科规划科普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10社科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普通用户版)

附件11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2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鉴定结项书



云南艺术学院科技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