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优化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已正式印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措施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为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和延续性,本措施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组织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措施执行。‼特别提示,各单位承担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研究并提交结项材料至省社科工作办的,按原结项办法及方式组织结项鉴定,在此之后完成研究并提交的按本措施相关规定组织结项鉴定。
请各单位同步挂本单位网站,并及时转发至本单位下属机构及全体科研人员。同时,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订完善。
请各单列学科项目单位、委托管理项目单位参照本措施对相应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https://www.ynxc.gov.cn/html/2025/wenjianziliao_0116/3019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