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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版)的要求,科学技术处将集中组织开展我校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师类项目、研究生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我校在研的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项目)。
2.我校在研云南艺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二、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简称“教育厅项目”)
(1)2026年毕业的研究生项目不允许延期,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终止研究,被终止项目的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2023年以后立项的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确需延期的教育厅项目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于2026年3月6日前交到科技处(行政楼316)。
(3)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请按时提交结项材料。
2. 云南艺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简称“校级项目”)
(1)2021年及2022年校级项目已达到研究期限,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材料。
(2)2023年及2024年项目已达到结项要求及结项时间的,请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如需延期,请填写《云南艺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2026年3月6日前交到科技处。
三、结项相关要求
(1)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在研的项目负责人。
(2)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结项细则》。
(3)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ynartskyc@163.com。
附件1 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包.rar
附件2 云南艺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包.rar
云南艺术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1日